各本科生学部(院、系):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切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真正体现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心和帮助,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就2024-2025学年学费减免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减免对象
对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在其它资助政策帮助下仍然不能正常缴纳学费且符合下列特定条件之一的学生,可提出学费减免申请:
1.无经济来源、未获任何资助的孤儿;
2.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
二、减免额度
无经济来源的孤儿、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可申请全额减免学费。注:减免费用仅限学校统一收取的学费,不包括住宿费和学校收取的其他费用。学费减免工作按学年办理,符合条件的学生逐年申请学费减免。
三、减免程序
1.学生申请。学生填写《北京语言大学本科生学费减免申请审批表》(见附件)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学生对填报资料和申请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2.学部(院、系)初审。各学部(院、系)负责核实申请学生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对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已获资助情况、品学表现等综合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了解,提出减免意见后上报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校复审。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照申请条件审查各学部(院、系)上报的初审相关材料并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审批通过的学生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4.提交财务。对学校批准减免学费的学生,财务处将为其办理减免手续。学生获得学费减免资格后减免款项将直接抵冲学生应缴纳的学费。
四、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学费减免
1.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校规校纪受到处分者;
2.在生活中铺张浪费,有吸烟、酗酒、沉迷网络游戏,超出普通消费水平,经教育不改者;
3.弄虚作假,隐瞒家庭实际经济状况者;
4.已享受其他同类学费资助的,不再重复享受该通知学费减免。
五、申请时间
各学部(院、系)综合考虑申请学生的实际情况提出减免意见,形成情况说明报告,于2024年11月1日前将报告及学生申请材料通过OA报送至学生处,纸质版材料填写完整、加盖公章后送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综合楼B座704办公室)。
六、相关要求
1.各学部(院、系)要认真调查核实申请学生的情况,关心他们的学习和生活;
2.申请学生本人必须如实反映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等情况,要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以备学校调查核实。
联系人:刘思雨
联系电话:82303919
联系地址:综合楼B座704
联系邮箱:benkezizhu@blcu.edu.cn
附:北京语言大学本科生学费减免申请审批表
学生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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