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本科生培养单位:
为认真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认定工作,切实保证国家各项资助政策落到实处,根据《北京语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校学字〔2023〕13号)文件精神,现将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认定工作流程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在籍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注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每学年复核,之前学年已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均需按照目前家庭经济情况重新申请认定。
二、认定程序
1.提前告知
各学部(院、系)向本单位全体学生告知认定工作事项,并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工作。
2.学生申请
本学年有意愿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登录数字北语“困难生”模块进行线上申请,如实填报各项信息并在附件处上传电子版材料,学生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学生需要上传的材料包括:
(1)所有申请学生都需要提交《北京语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不需要盖章,但需要学生本人手写承诺并签名(拍照或扫描上传);
(2)其他佐证材料:如符合《北京语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附件1)中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档次标准,或符合《教育部与民政部等三部门共享数据名词解释》(附件3)中的 “特殊群体学生”,请务必上传相关佐证材料,例如低保或原建档立卡证明、残疾证、村/居委会开具的证明等,请确保上传材料中各项信息真实有效、清晰可见。如不符合“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档次标准,不需要上传其他证明材料。
注:学生线上申请流程以及各学部(院、系)困难生认定管理人员系统使用流程可在“北语资助与学业发展”微信公众号进行查看。
3.学部(院、系)初评
各学部(院、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认真核实学生在系统中提交的申请信息及佐证材料,按照《北京语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附件1)的认定原则及依据要求,结合《家庭经济困难量化指标》(附件4),对申请学生的困难程度进行标准化评估,确定学生困难等级(特别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并将评议结果报送各学部(院、系)认定工作小组进行认定,拟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其相应困难等级。
4.学部(院、系)公示
各学部(院、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成员名单、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名单、认定结果均需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在数字北语“困难生”模块选择学生被认定的困难等级并通过其申请。注意:系统上选择的认定等级需与公示无异议的文件保持一致,学生系统内的申请材料需完整。
5.学校审核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学院报送的认定结果并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确定最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对应的困难等级。
6.学校公示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适当范围内公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及对应的困难等级,公示期为5天。公示无异议后,在系统上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信息并在全国资助管理中心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
三、材料报送
各学部(院、系)需要单独报送的材料有: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及认定意见;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名单及认定意见;
3.北京语言大学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表(模板见附件5,请参照Sheet2里的具体填写要求认真检查各项信息。表格所需字段信息,学部(院、系)审核通过后可从系统中下载导出)。
报送及系统审核截止日期:2024年9月26日
报送邮箱:benkezizhu@blcu.edu.cn
注: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统计涉及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国家助学金、社会各类资助金等工作,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将加盖学部(院、系)公章的电子扫描版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纸质版材料送至综合楼B座704办公室。
四、相关要求
1.为更好地实现精准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级需要细化为特别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三个档次。在认定过程中确保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低保边缘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等学生全部纳入认定对象,为下一步精准资助做好数据准备。
2.各学部(院、系)在公示过程中要接受监督并及时回应有关结果的异议,公示文件一般包括学号和认定等级即可,不能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家庭隐私。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已改为线上申请流程,系统附件功能可以保留电子版申请材料,各学部(院、系)可自行决定是否收取学生纸质版申请材料留存。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集中认定一次,每学期集体更新一次,学期内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随时动态调整复核。如果学生遭遇特殊情况或突发状况可按程序进行临时认定。
5.各学部(院、系)要充分认识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重要意义,健全认定组织、规范认定程序,深入学生,扎扎实实地做好认定工作。
联系人:刘思雨
联系邮箱:benkezizhu@blcu.edu.cn
联系电话:82303919
联系地址:综合楼B座704
附件:
1.《北京语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校学字〔2023〕13号)
2.北京语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3.《教育部与民政部等三部门共享数据名词解释》(教助中心〔2023〕36号)
4.家庭经济困难量化指标
5.北京语言大学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表
学生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9月12日
- 附件【1.《北京语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校学字〔2023〕13号).pdf】已下载次
- 附件【2.北京语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已下载次
- 附件【3.关于印发《教育部与民政部等三部门共享数据名词解释》的通知(教助中心〔2023〕36号).pdf】已下载次
- 附件【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量化指标.xlsx】已下载次
- 附件【5.北京语言大学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表.xlsx】已下载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