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贷勤助

首页 - 奖贷勤助 - 正文

关于开展北京语言大学2024-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的通知

发稿时间:2025-09-17 [ 字体: ]

各本科生培养单位: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和《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525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北京语言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校学字〔20257号)相关要求,各学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遴选,评选出符合条件的国家奖学金获得者91名。


一、评选对象及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二)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申请人还应同时满足以下两个具体条件:

1.符合学校综合奖学金评定条件;

2.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各推荐单位要严格审核证明材料,开具情况说明,加盖公章。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30%,不具备申请资格。

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是指: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6)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8)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二、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0元。


三、奖项名额

根据教育部《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教助中心〔202518号)下达给我校2025年国家奖学金的名额,结合我校各学院实际学生人数比例情况,经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各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名额见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2)。


四、评选流程

1.学生申请。根据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学生本人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及辅助性申请材料如学生成绩单、获奖证书等。

2.学院初评。各学院评审小组依据《北京语言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进行国家奖学金评定。学院初评名单需在学院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不含起始日当天),无异议后将初评结果及相关材料上报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校审核。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学院上报的评审结果进行初审,拟定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或通过签批形式进行复审,确定最终获奖学生名单。

4.结果公示。最终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不含起始日当天)。

5.材料上报。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推荐学生的申请材料和评审材料报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审批。


五、评选时间与材料提交

评选日期自917-1013(含培养单位公示期)。10131500前各学院需将:

1.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需经学校、教育部审核,要求统一使用“全国学校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国家奖学金子系统”导出的《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签名盖章。签名必须限用黑色笔本人手写,不得作任何涂改。

2.汇总的《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4);

3.各学院学生资助工作评审小组名单。

4.国家奖学金申请系统上传审批表(附件5

5.申请学生个人事迹:

1)文字材料:

①个人简介: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校、院系、专业、入学年份、大学期间获得的重要奖项及重要荣誉(限校级以上,写明全称)、个人事迹介绍等。所获奖项按奖学金、竞赛、荣誉称号等顺序列出,同一类奖项按级别由高到低排列。

②个人事迹:介绍重点突出,充分体现学生特点,第三人称,1200字以上;

(2)图像材料:白底免冠2寸证件照1张、反映学习或工作的本人生活照三张(电子版,单张大小不小于1M)。

注:材料123加盖公章的纸质版送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材料45只需发送电子版到邮箱。


联系人:张鑫、李薇雅

联系电话:82303919

联系地址:综合楼B704

联系邮箱:benkezizhu@blcu.edu.cn


附件:

1. 校学字〔20257号《北京语言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2. 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3. 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及填写说明

4. 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5. 国家奖学金申请系统上传审批表


学生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5917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