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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学生2025年秋学期赴境外参加校际项目的通知(第一批)

发稿时间:2024-09-12 [ 字体: ]

外国语学部:

根据我校与各境外友好高校的校际交流协议,我校每年可选派学生赴境外参加交流学习与联合培养项目。2025年计划继续选派学生参加校际项目,学习期限为1学年,具体项目信息见附件1。学生可查询相关大学的网页,获得有关专业、课程等相关信息。2025年秋学期计划派出的项目要求如下:

一、候选人基本条件

1.拥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改革开放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优良,具有学成后回国为学校、国家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学习成绩优秀,品行良好,有明确的学习计划和目的。

3.身心健康,正式在籍的全日制本科生。

4.参加校际交换的学生,项目结束须返回北京语言大学继续学习。

二、费用及相关要求

1.按照《北京语言大学中国本科生国际交流管理规定》规定,学生交换出国期间保留北京语言大学学籍,并按在校生标准交纳学费。免学费交换项目免缴对方学校学费。

2.根据《北京语言大学中国学生公寓管理细则》,出国(境)、休学等原因离校一个学期(含)以上的,不保留床位,返校复学后再统筹安排,申请交换的学生需在派出学期前的寒/暑假放假前办理退宿手续,派出学期学部(院、系)安排校内课程的学生应在派出前办理退宿手续。

3.自理在国外期间的一切生活费(含往返国际旅费、住宿费、伙食费、海外医疗保险、本地旅行费用、通信费等其它生活费等)。

4.自理护照、签证相关费用。

三、选拔程序

1.学部(院)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候选人,并将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

2.学部(院)于202491810点前将推选材料送交学生处审核,电子版通过OA提交,学生处报学校审批。

3.学校批复后,由学生所在学部(院)指定代表在项目材料截止日期前将相关报名材料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查。

推选材料包括:

1)推选报告(报告中须注明已公示)

2)出国人员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3),其中word版提名表(附件3)每个学校需分别填写,同步发benkejiaohuan@blcu.edu.cn

3)北京语言大学出国留学申请表(见附件4);

4)家长同意书(模板见附件5A4纸、扫描件或照片打印件,不可学生代签);

5)《北京语言大学国际合作项目学生协议书》(见附件6,扫描件或照片打印件,不可学生代签)一式三份。

四、注意事项

1.各大学交流项目可能会因不可抗力因素改变上课形式或被取消,如项目取消会另行通知。

2.由于国外各大学会根据本校的接收能力、学生资质等各种因素决定是否录取,我校无法保证所有的申请者最终都会被录取。未被录取的学生将继续在北语学习。

五、联系方式

1.国际合作交流处(项目咨询)

电话:82303040

地址:综合楼B811

QQ:见各项目备注

已入选交流项目的学生主动添加老师QQ,之后各个交流项目将建QQ群。学生QQ昵称修改为:学生QQ昵称修改为:20249月项目名+姓名,如:20249月荷兰莱顿大学大学李晶晶。

2.学生处(材料收集、审核)

联系人:张鑫

电话:82303919

地址:综合楼B704


附件:

1.2025年春季校际项目信息(第二批)

2.出国人员信息汇总表-本科

3.Nomination of exchange students from BLCU for 2025/2X

4.北京语言大学本科生出国留学申请表

5.家长知情同意书

6.北京语言大学国际合作项目学生协议书


国际合作交流处

学生处

2024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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