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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学生2025年春学期赴台湾中国文化大学自费学习的通知

发稿时间:2024-09-13 [ 字体: ]

各学部(院、系):

根据我校与台湾中国文化大学的校际交流协议,20253月春季学期,我校可向台湾中国文化大学选送学生自费学习,学习期限为半年,名额3人,根据报名学生绩点、学年综合测评排名择优选派。具体要求如下:

一、候选人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改革开放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优良,具有为学校、国家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学习成绩优秀,身体健康、品行良好,拥有明确的学习计划和目的。

3.年满18周岁,正式在籍的全日制二年级、三年级本科生。

4.学生在交换学习半年后须返回北京语言大学继续学习。

二、费用

1.按照《北京语言大学中国本科生国际交流管理规定》规定,学生交换出国期间保留北京语言大学学籍,并按在校生标准交纳学费。

2.根据《北京语言大学中国学生公寓管理细则》,出国(境)、休学等原因离校一个学期(含)以上的,不保留床位,返校复学后再统筹安排,申请交换的学生需在派出学期前的寒/暑假放假前办理退宿手续,派出学期学部(院、系)安排校内课程的学生应在派出前办理退宿手续。

3.自理在台期间的学费(具体收费情况可参见附件简章,最终以对方最终下达录取情况为准)、一切生活费(含往返旅费、住宿费、伙食费、书本费、医疗保险、当地旅行费用、通信费等其它生活费,请参考申请须知)。

4.自理通行证和签注费用。

三、办理程序

1.学部(院)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候选人,并将候选人名单在全学院范围内公示。

2. 2024923日前,将推选材料送交学生处审核,电子版通过OA提交,学生处报学校审批。 推选材料包括:

1)推选报告(报告中须注明已公示)

2)出国人员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2);

3)北京语言大学出国留学申请表(见附件3)、成绩单;

4)家长同意书(模板见附件4A4纸、扫描件或照片打印件,不可学生代签);

5)《北京语言大学国际合作项目学生协议书》(见附件5)一式三份。

四、注意事项

由于办理台湾入境审批手续周期较长,学校批复以后又放弃交流机会的名额作废处理,不可再改派其他学生。

已被确认选派的学生不能参加其他派出项目的选拔,一经发现取消所有派出项目资格,所有责任和费用均由该生承担。

五、项目信息

1.项目信息:参加附件简章。

2.联系方式:

项目咨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联系人:陈笑微,联系电话:82303368,地址:综合楼B815

选派咨询:学生处联系人:张鑫,联系电话:82303919,地址:综合楼B704




学生处

港澳台办公室

2024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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