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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本科生2024年秋学期赴香港教育大学交换学习的通知

发稿时间:2024-03-04 [ 字体: ]

教师教育学院、文学院:

根据我校与香港教育大学的校际交流协议,2024年秋季学期,我校拟向香港教育大学选送优秀学生3人,学习期限为一个学期。交换学生的公开选拔工作已开始,具体要求如下:

一、名额分配

教师教育学院2人(“中文国际传播”中国语言文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学生优先)、文学院1

二、候选人基本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改革开放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优良,具有为学校、国家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 学习成绩优秀,身体健康,拥有明确的学习计划和目的。申请本校学生交换项目的同学的平均积点须达2.54为最高积点)或以上或持有等同成绩。英文能力要求,参加的同学需提供以下其中一种资格文件︰

·托福(TOEFL)网络化测验80分或以上成绩;或

·雅思(IELTS)学术组别6分或以上成绩;或

·获学校老师证明英文能力(请见样本)

3. 年满18周岁,正式在籍的我校全日制二年级中国本科生。

4. 学生在交换学习后须返回北京语言大学继续学习。

5. 香港教育大学授课采取英语为主、粤语为辅的方式。每学期须至少选课四门以上。

三、费用

1. 免缴对方学校学费。

2. 自理在香港期间的一切生活费(含往返旅费、住宿费、伙食费、书本费、医疗保险、当地旅行费用、通信费等其它生活费)。

3. 须自行购买保险并承担相关费用。

4. 自理通行证和签注费用。

四、办理程序

1.学部(院)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候选人,并将候选人名单在全学院范围内公示。

2. 2024316日前,将推选材料送交学生处审核,电子版通过OA提交,学生处报学校审批。 推选材料包括:

1)推选报告(报告中须注明已公示)

2)出国人员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2);

3)北京语言大学出国留学申请表(见附件3);

4)家长同意书(模板见附件4A4纸、扫描件或照片打印件,不可学生代签);

5)《北京语言大学国际合作项目学生协议书》(见附件5)一式三份。

3. 202442日前,交换学生到港澳台办提交申请材料(附件56),包括:

1)香港特区入境申请表

2)身份证、港澳通行证正反面复印件

3)成绩单

4)经济证明复印件(请附上保证书(Declaration by Financial Sponsor)保证该人士会全数支付申请人在港就读时所需费用,并附上账户持有人签字及户口簿以证明关系。)

五、注意事项

1. 办理香港特区入境审批手续周期较长,学校批复后如放弃交流机会则名额作废,不可再改派其他学生;

2. 已被确认选派的学生不能参加其他派出项目的选拔,一经发现取消所有派出项目资格,所有责任和费用均由该生承担。

六、其他信息

1.申请人可查学校网页以获取相关专业、课程、导师等信息。

香港教育大学 网址https://www.eduhk.hk/zhs

交换项目资料网页- https://www.eduhk.hk/gao/tc/

申请表、申请表模板、来港就读入境指南可在网页下载

https://eduhk.hk/gao/tc/page_content.php?level=3&id=42

2.联系人:

1)项目咨询:港澳台办 陈笑微,联系电话:82303368,地址:综合楼B815室;

2)选派咨询:学生处 张鑫,联系电话:82303919,地址:综合楼B704


附件:

1.出国人员信息汇总表-本科

2. Nomination of exchange students from BLCU to XXX in XXX for 2023-2024

3.北京语言大学本科生出国留学申请表

4.家长知情同意书

5.北京语言大学国际合作项目学生协议书

6.香港教育大学申请材料



港澳台办公室

学生处

202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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