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最美大学生”参评人员遴选的通知

发稿时间:2026-03-02 [ 字体: ]

各学院:

为高质量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推动构建固本铸魂的思想政治教育体系,教育部、中央宣传部共同开展“最美大学生”推选展示活动。根据北京市相关工作要求,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推荐候选人,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全校全日制在籍在校中国籍学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

二、推荐时间

即日起至39

三、推荐名额

各学院可推荐学1

四、推荐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2.爱国情怀深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极主动用脚步丈量祖国大地,用眼睛发现中国精神,用耳朵倾听人民呼声,用内心感应时代脉搏。

3.品德修为高尚。主动向英雄学习、向前辈学习、向榜样学习,努力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具有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勇于奋斗的精神状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以及理性平和的心理素质。

4.自身本领出众。人文素养较高,掌握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具有突出的专业技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攻坚克难中创造业绩、成长成才,在学业科研、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卫国戍边、文艺体育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5.个人成果丰硕。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荣誉,个人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320231以来

五、推荐程序

1.报名推荐。各学院结合实际,择优推荐优秀学生参与全校遴选。推荐人选应在学院内予以公示。

2.组织遴选。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校组织开展资格审查、综合评价等工作,确定拟推荐人员1名。

3.结果公示。学校将对拟推荐人员予以公示。

4.材料上报。根据上级有关工作要求,组织拟推荐人员填报上传相关材料。

六、材料报送

推荐人选需提交个人事迹材料,包括典型特征、详细材料、 事迹简介、展示视频和获奖证书扫描件。典型特征指能有力概括典型事迹形象的一句话;详细材料不超过3000字,要求真实准确、客观详实、层次分明、简明扼要、事迹突出,不得插入图片或视频;事迹简介不超过300字,为详细材料的高度概括性描述;展示视频要求严格围绕符合推荐条件的特点,紧扣人物事迹,确保原创且无版权争议(横屏拍摄,分辨率为 1920*1080P,内容配字幕,上传字幕文件,时长不超过1分钟,文件不超过100MB,格式为.MP4,画面清晰,声音清楚);获奖证书扫描件仅需提供省部级以上荣誉证书材料,需将扫描件汇总至一个PDF中。

请将个人事迹材料信息统计表(附件)于39日(周一)18:00前发送至邮箱:blcufdy@blcu.edu.cn

七、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落实“谁推荐、谁负责”要求,严格程序、严守标准,切实履行好审核把关职责,确保申报人和申报内容真实可靠,展示我校大学生的风采。

联系人:巴丽 林嘉慧

附件:大学生信息统计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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