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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012年度北京高校优秀辅导员申报表》 (39.50 KB) |
发布单位: 学生处 |
有效时间:2012年05月07日 |
各中国学生学院: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关于加强北京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调动和激励高校辅导员工作的积极性,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市委教育工委决定评选表彰2011-2012年度北京高校优秀辅导员。根据有关通知要求,学校将在全校范围内推荐三名北京高校优秀辅导员人选,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所有在岗专职辅导员 二、评选条件 1.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热爱辅导员工作,有强烈的敬业和奉献精神,关心爱护学生,积极开展学生教育、管理与服务工作,指导学生全面成长。 2.认真学习心理咨询、发展辅导等学生事务的相关知识和技能,善于总结工作和科学研究,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较高的理论水平。 3.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善于结合学生和工作实际进行探索,积极运用新的工作形式和载体,形成了比较好的工作经验。 4.积极开展深度辅导,工作成绩突出,深受学生欢迎,受到过校级或校级以上表彰。 5.2010年获评“北京高校优秀辅导员”或“北京高校优秀班主任”的,原则上不参与本次评选。 三、评选程序和安排 1.北京高校优秀辅导员人选推荐采取本单位内自下而上民主推荐,由各学院初选、学生处审核的方式,申报表与事迹材料一并提交至学生处。 2.各学院将推荐人选事迹材料于5月3日前报送至学生处,同时将电子版发至liujing@blcu.edu.cn。事迹书面材料一式两份,材料要求准确、生动、详实,具有代表性、典型性、时代性(最好为通讯稿或报告文学稿),5000字左右。申报表要求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附件处下载。 3.学生处汇总材料后报学校最终确定推荐人选。在此基础上,学校将重点推荐一名事迹特别突出、工作经验在全市高校有一定影响的人选,作为评选“北京高校十佳辅导员”候选人。 4.最终推荐人选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五天,期满报送北京市教育工委,如有问题,可向学生处反映。 四、评选工作以及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评选推荐作为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举措,大力宣传辅导员工作的先进典型和成效,按照实事求是、民主推荐、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开展评选推荐。 2.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
联 系 人:刘 晶 联系电话:82303954
学生处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