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每年都有大量外国留学生和专家在校学习和任教。为此,本着既坚持改革开放,又要加强管理的精神,特对中国学生提出以下注意事项:
1. 学生在一切涉外活动中要忠于祖国,发扬爱国主义精神,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坚决维护民族尊严,不做任何不利于祖国的事,不说任何不利于祖国的话;按党的方针政策办事,以中国大学生良好的道德风貌,勤奋严谨的学风给专家和留学生积极地影响,为祖国争光。
2. 遵守我国的法律、法令和法规,遵守《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专家楼和中外学生楼的管理规定;在专家和留学生面前,应是遵守法纪的模范;自觉维护校园秩序的稳定。
3. 鼓励中国学生与专家和留学生交朋友,多做友好工作,增进与各国人民之间的友谊;坚持国家不分大小,一视同仁,反对崇洋媚外思想,反对大国沙文主义和种族歧视,对任何外国人都不使用歧视、讥讽性等不礼貌的称呼。
4.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警惕国际资本主义的和平演变;在政治问题上,对有些人的模糊认识应耐心解释;对于污蔑和挑衅者应严正表明我们的立场但不与其纠缠,做到有理、有利、有节;在生活上,要警惕腐朽生活方式对我们的腐蚀。
5. 在对外交往中要坚持内外有别,提高警惕,严守国家机密,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不泄露不对外公开的内部规定、谈话、决议、疫情、书刊以及尚未公开对外的信息;不将内部矛盾暴露在外国人面前;未经批准不得接受外国人对我内部情况的任何形式的调查;外国人不得干预我国内部事务,我们也不要干预外国人的内部事务。
6. 不与外国人发生经济或其他非正当往来;禁止与外国人兑换外币,索取实物、票证,托购紧俏商品,禁止走私购私,借阅黄色反动书刊;不得公开表示或暗示对方赠送礼品;不向外国人借钱物。
7. 未收到主办人正式邀请不得参加外国人举办的活动以及专为外国人举办的活动;如收到外国人寄送的各类请柬、票券或邀请应立即如实汇报,未经院级主管外事的领导批准不得私自出席或转让。
8. 不得擅自向外国驻华使馆、通讯社或其他外国人举办的文化宣传活动提供场地;不得私自接受外国记者采访,对方一旦提出要求应立即请示汇报。
9. 尊重外国专家和留学生的风俗习惯与宗教信仰,但不得向外国人索要宗教宣传品和刊物,不与外国人的宗教组织发生联系。
10. 在对外交往中要谦虚谨慎,不卑不亢,自尊自重,讲究文明礼貌,注意服饰仪容;任何人不得利用对外交往的机会谋取私利,不能做有失国格、人格,有损国家民族利益,有损于中国人民道德风尚的事情。
11. 在涉外活动中遵守政治纪律,自觉与中央保持一致。严格按党的方针政策办事,遵守外事纪律;遵守保密纪律;遵守组织纪律;严格执行请示汇报制度,如实反映情况,顾全大局,协同对外;严守《涉外人员守则》的各项规定。凡违反上述注意事项者,学校将参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12. 本规定由学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