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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语言大学中国学生火车票优惠卡管理规定

发稿时间:2015-05-24 [ 字体: ]
学生在学期间假期回家往返乘坐火车实行硬座半价票优惠,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学生的关怀。但近年发现伪造学生证购票的行为,扰乱了铁路运营管理秩序,给国家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也损害了广大学生的利益。根据教育部和铁道部联合通知,从2003年暑假开始,高等学校学生往返全部凭贴有优惠卡的学生证(毕业生凭报到证)购买火车票。
优惠卡的使用和管理:
1. 优惠卡发放条件:学生家庭和学校不在同一地,可乘火车回家或返校;学生没有工资收入。
2. 优惠卡由学校统一购买,随学生证同时发给学生。优惠卡统一粘贴在学生证第一页(贴好后切勿揭下)。
3. 优惠卡出厂时已输入可乘坐次数四次,以后每学年开始与注册同时由学校在优惠卡中按每学年四次输入。
4. 优惠卡在使用中应注意保管防止丢失,一旦丢失,本学年不再补发。学校只在新学年开学第一个月随新生补发一次,收取成本费10元。
5. 学生在学生证中将家庭所在地填至“县、市”,将乘车(换乘)末端火车站名填在乘车区间栏内。填写要认真准确,不得私自涂改。
6. 优惠卡只限学生本人在校期间使用,不得转借他人或弄虚作假,如发现违反规定将取消本学年乘车优惠,并视情节给予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
7. 学生毕业离校前应将优惠卡随学生证交回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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