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际交流

首页 - 校际交流 - 正文

关于选派学生赴韩国五所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

发稿时间:2018-03-15 [ 字体: ]

外国语学部:

根据我校与韩国各友好学校的校际交流协议,2018年我校可选派优秀本科生赴以下五所高校交流学习,目前该项目的学生公开选拔工作已经开始,学习期限为一年。现将选拔安排通知如下:

一、院校详情

交流院校

名额

入学时间

学习期限

韩国启明大学

2

2018年9月

一年

韩国淑明女子大学

2

2018年9月

一年

韩国德成女子大学

2

2018年9月

一年

韩国朝鲜大学

1

2018年9月

一年

韩国仁荷大学

2

2018年9月

一年

 

二、候选人基本条件

1.拥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改革开放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优良,具有学成后回国为学校、国家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学习成绩优秀,品行良好,身体健康,有明确的学习计划和目的。语言达到对方要求。

3.正式在籍的我校韩语专业本科二年级学生。

4.学生在交换留学一年后须返回北京语言大学继续学习。

 

三、费用

1.免缴对方学校学费。

2.自理在国外期间的一切生活费(含往返国际旅费、住宿费、伙食费、海外医疗保险、本地旅行费用、通信费等其它生活费)。

3.自理护照和签证费用。

 

四、选拔程序

1.学部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候选人,于2018年3月28日前,将所有材料以报告形式上报学生处,学生处报学校审批。

2.学校批复后,由学生所在院系指定代表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领取相关报名材料。

学部推选报告包括:

(1)推选报告(报告中须注明已公示);

(2)推选名单(学号、姓名、性别、专业、去往国家及学校、学习起止时间、学生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地址);电子版名单发送至yangyifan@blcu.edu.cn;

(3)教研室或系推荐意见;

(4)《北京语言大学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家长同意书(A4纸)和《北京语言大学国际交流生协议书》一式三份。

五、其他事项

学生可查询以上各高校的相关网页,获得有关专业、课程等相关材料。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联系人:周春洁,联系电话:82303040,地址:综合楼811;学生处联系人:杨一凡,联系电话:82303954,地址:综合楼A302)

 附:推选名单模板

     推选名单模板.docx

 

 

 

学生处

2018年3月15日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