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部:
根据我校与韩国各友好学校的校际交流协议,2018年我校可选派优秀本科生赴以下五所高校交流学习,目前该项目的学生公开选拔工作已经开始,学习期限为一年。现将选拔安排通知如下:
一、院校详情
交流院校 | 名额 | 入学时间 | 学习期限 |
韩国启明大学 | 2名 | 2018年9月 | 一年 |
韩国淑明女子大学 | 2名 | 2018年9月 | 一年 |
韩国德成女子大学 | 2名 | 2018年9月 | 一年 |
韩国朝鲜大学 | 1名 | 2018年9月 | 一年 |
韩国仁荷大学 | 2名 | 2018年9月 | 一年 |
二、候选人基本条件
1.拥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改革开放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优良,具有学成后回国为学校、国家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学习成绩优秀,品行良好,身体健康,有明确的学习计划和目的。语言达到对方要求。
3.正式在籍的我校韩语专业本科二年级学生。
4.学生在交换留学一年后须返回北京语言大学继续学习。
三、费用
1.免缴对方学校学费。
2.自理在国外期间的一切生活费(含往返国际旅费、住宿费、伙食费、海外医疗保险、本地旅行费用、通信费等其它生活费)。
3.自理护照和签证费用。
四、选拔程序
1.学部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候选人,于2018年3月28日前,将所有材料以报告形式上报学生处,学生处报学校审批。
2.学校批复后,由学生所在院系指定代表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领取相关报名材料。
学部推选报告包括:
(1)推选报告(报告中须注明已公示);
(2)推选名单(学号、姓名、性别、专业、去往国家及学校、学习起止时间、学生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地址);电子版名单发送至yangyifan@blcu.edu.cn;
(3)教研室或系推荐意见;
(4)《北京语言大学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家长同意书(A4纸)和《北京语言大学国际交流生协议书》一式三份。
五、其他事项
学生可查询以上各高校的相关网页,获得有关专业、课程等相关材料。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联系人:周春洁,联系电话:82303040,地址:综合楼811;学生处联系人:杨一凡,联系电话:82303954,地址:综合楼A302)
附:推选名单模板
学生处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