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选派学生赴台湾东海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1)

发稿时间:2015-03-11 [ 字体: ]

信息科学学院、商学院:

    根据我校与台湾东海大学的校际交流协议,2015年9月秋季学期,我校可向台湾东海大学选送大陆优秀学生,学习期限为半年。目前交换学生的公开选拔工作已经开始,交换生本科学生2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名额分配

信息科学学院、商学院各一名

  二、候选人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改革开放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优良,具有为学校、国家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学习成绩优秀,身体健康、品行良好,拥有明确的学习计划和目的。

    3. 年满18周岁,正式在籍的信息科学学院、商学院全日制二年级本科生。

    4.学生在交换学习半年后须返回北京语言大学继续学习。

    三、费用

    1.免缴对方学校学费。 

    2.自理在台期间的一切生活费(含往返旅费、住宿费、伙食费、书本费、医疗保险、当地旅行费用、通信费等其它生活费,请参考东海大学申请须知)。 

    3.自理通行证和签注费用。

    四、办理程序

  申请人准备好学习计划,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2015年3月20日前,学院将所有材料以报告形式上报学生处。2015年3月26日前,交换学生到港澳台办提交东海大学要求的相关表格、照片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不会填写的部分可在交表时向港澳台办咨询)。由于办理台湾入境审批手续周期较长,学校批复以后又放弃交流机会的名额作废处理,不可再改派其他学生。

  学院推选报告包括:

  (1)推选报告(报告中须注明已公示一周);

  (2)推选名单(学号、姓名、性别、专业、去往国家及学校、学习起止时间、学生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地址);电子版名单发送至meitianjiao@blcu.edu.cn

  (3)教研室或系推荐意见;

  (4)《北京语言大学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家长同意书(A4纸)和《北京语言大学国际交流生协议书》一式三份。

  申请人可查询东海大学的相关网页http://www.thu.edu.tw/以获得有关专业、课程、导师的相关信息。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联系人:刘 喆,联系电话:82303368,地址:综合楼815;学生处联系人:梅天骄,联系电话:82303954,地址:综合楼A区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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