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北京语言大学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稿时间:2021-04-13 [ 字体: ]

各学院:

为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疆籍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新疆教育厅设立专项资助金对他们进行资助。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2021内地高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经费拨付工作的通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2021内地高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经费拨付工作的函》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开展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评审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新疆籍在校本科生中的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五个认同”;

2.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学习刻苦努力,积极进取,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良好;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消费水平和家庭经济状况吻合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取消或暂停资助: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各种处分;

2.学习主观不努力,有两门以上含两门)主要课程(必修课)补考不及格者;

3.虽未收到处分,但日常行为表现不好者

4.休学或保留入学资格期间;

5.谎报家庭经济情况或本人生活状况;

6.有其他不符合大学生行为规范言行的。

二、资助标准

资助标准不低于250元/人具体标准以最终公示结果为准

三、资助程序

1.学生申请

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北京语言大学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附件一);

2.学院初审

各学部院对申请学生是否符合申请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审核学生填报信息,确保家庭经济认定情况、学业成绩、违规违纪等信息准确无误;完成初审后,填写《北京语言大学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汇总表》(附件二),并于2020413日(星期二)前将学生相关材料电子版报送至beiyuxuegong@blcu.edu.cn邮箱,纸质版材料送到综合楼A1003室。

3.学校审核及发放

学工部进行信息汇总和审核,确定最终资助名单及额度,并进行不少于三个工作日的校内公示(注:为保护学生隐私,超出公示期的公示将删除)。公示无异议后,交由财务处将资助金一次性打入学生银行账户。

四、其他要求

1.资助金的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

2.各学院严格按照通知评审,并以此为契机鼓励学生努力学习、积极进步。

 

联系人:巴丽  

联系电话:010-82303166

电子邮箱:beiyuxuegong@blcu.edu.cn

地址:综合楼A1003

附件1:北京语言大学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

附件2:北京语言大学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汇总表

 

学生处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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